《成都市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解读
2020年04月30 16:38 来源:成都市大气办今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年平均气温较往年偏高0.7度。4月以来天气逐渐回暖,大气首要污染物逐步转为臭氧,全国及四川省臭氧浓度均呈同比上升态势。进入夏季,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臭氧污染防治形势将更加严峻。
为切实做好成都市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5月至9月)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氮氧化物(简称NOx,下同)的污染管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成都市在全面评估2019年臭氧污染防控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面复工复产后各领域各行业污染物排放实际,结合2020年夏季臭氧防控形势,科学制定了《成都市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4月18日正式印发,印发时间较2019年夏季臭氧管控方案提前一个月,主要是结合今年臭氧污染时段提前的特征,通过提早组织安排,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管控重点,挖掘减排潜力,最大限度减轻臭氧污染对公众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
《方案》明确了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目标:确保臭氧年评价浓度达标,臭氧日均值浓度超标天数控制在36天及以下;力争不出现臭氧重度污染天。《方案》更加注重精准化管理,将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物种涉及的相关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更加突出对涉气重点排污单位、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涉VOCs排放作业的监管,通过科学指导、精准施策、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等手段,实施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NOx)排放精准化、差异化的管控策略。
一、以提标改造为重点,强化工业污染依法管控
根据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物排放科研数据分析,成都市VOCs年排放量中工业排放占57.3%,主要来自于家具、汽车、铸造、制鞋、印刷等油漆油墨使用领域和化工、涂料、塑料泡沫等生产领域;NOx年排放量中工业排放占23.6%,主要集中在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建材领域和锅炉使用。为此,在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中,成都市以上述领域为重点管控对象,突出抓好达标排放和深度治理,加快推进行业标杆企业打造。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进涉VOCs、NOx排放重点企业提标改造,推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指导督促企业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强化工业炉窑(锅炉)提升改造。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于2020年3月4日印发,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都市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重点,有序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排放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不及格和考核期间因停产未纳入绩效考核的砖瓦、铸造、钢铁行业等企业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检查和达标抽测,指导督促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设施工艺落后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炉窑限期整改。
以标杆企业打造引领相关行业企业整体提升。全面完成水泥、平板玻璃、铸造、日用玻璃、砖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印刷包装等行业22家绿色生产标杆企业打造,以绿色化发展标杆企业为示范,结合行业管理规范,推进相关行业企业整体提升。
二、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移动源污染精准管控
根据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物排放科研数据分析,成都市重型柴油车和工程机械保有量在移动源中尽管占比较小,但污染物排放贡献较大,NOx年排放量占移动源NOx排放总量的56.9%。因此,在2020年夏季臭氧防控中,成都市以重型柴油车和工程机械为移动源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重型柴油车监管执法力度。以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城市建筑工地周边道路,重型柴油车所属大户企业、货物集散地、柴油车聚集地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为重点区域,利用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便携式检测设备等技术手段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查。7月底前,完成500台重型柴油车OBD诊断仪安装工作(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将从发动机的运行状况随时监控汽车是否尾气超标,一旦超标,会马上发出警示)。
强化“运渣车”监管。利用成都市工地扬尘监控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信息和监管平台,强化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相关车辆信息监管。运用智慧工地运渣车辆监管系统对进入工地的运渣车利用高清摄像头采集信息后进行比对,对不合格运渣车进入工地情况进行自动报警、自动推送,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强化“工程机械”监管。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和标识管理制度,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进出场台账和油品购置及使用台账纳入施工现场日常检查,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为重点区域,对违规使用工程机械的工地,严格逗硬信用惩戒。
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监管。加快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试点。强化油品生产、储存、销售环节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
三、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强化城市面源污染差异管控
根据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物排放科研数据分析,2019年城市生产生活面源VOCs排放量占总量的15.1%,主要来自于建筑装修、生活溶剂使用等方面。为此,在2020年夏季臭氧防控中,成都市以建筑装修、汽修等行业面源污染管控为重点,在预测未来可能出现臭氧污染天时,提前发布提示信息,引导涉及VOCs排放工序的施工单位、企业企业等合理安排喷涂作业时间。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控,特别明确使用水性等低VOC含量涂料的建筑工地、汽修企业以及绿色钣喷维修企业享受豁免政策。
深化工地VOCs排放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引导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优先采用低VOC含量的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
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水性等低VOC含量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敞开式喷涂及无证喷涂作业,对喷涂废气收集率低、治理设施不能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
加强其他城市面源排放防治。加大秸秆焚烧、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生产、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监管。加快推进开启式干洗机淘汰,积极推进新建、改建、扩建的干洗店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
四、以联防联控为依托,强化夏季臭氧污染协同管控
全面推进臭氧污染管控,更需要发挥联防联控的力量。成都市将切实担负“主干”责任,推动完善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群联合会商机制,主动对接同城化城市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其他城市,推进源清单、源解析、预测预报等科研成果和监测数据共享,共商管控策略,严防区域连片污染。同时,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对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结果,预测将发生臭氧中度及以上区域性污染时,协调省上支持,及时召开成都平原经济区协作小组联席会议,启动周边城市污染源强化管控措施,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